建议重新调整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对象,我国最低工资在调整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 2026-03-06 00:32作者: 白茹【本文来自《你所在的行业有哪些痛点?观看两会 | 我也有条不错的提案...》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中国现有最低工资制度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上半叶。起初,该制度的保护对象,是全家工作与生活在城镇的城镇户籍劳动者家庭。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该制度的保护对象逐步转变为“工作在城镇、家属留乡村”的农民工家庭。在当年城乡二元体制的背景下,这种转变具有历史合理性。进入21世纪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不断挑战现有最低工资制度的合理性。现在,有必要重新调整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对象,即调整为保障全家工作与生活在城镇的城镇常住劳动者家庭的基本生活。
详见 最低工资制度保护对象需要调整 评论 0 社会